摘要: 為滿足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錄用公務員的需要,根據(jù)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guī)定,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將組織實施2018年度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考試錄用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 ...
為滿足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錄用公務員的需要,根據(jù)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guī)定,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將組織實施2018年度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考試錄用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1年10月至1999年10月期間出生),2017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6年10月以后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中央機關及其省級直屬機構除部分特殊職位和專業(yè)性較強的職位外,主要招錄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jīng)歷的人員,中央機關直屬市(地)級機構職位、縣(區(qū))級及以下職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15%左右的計劃用于招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計劃、“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地處艱苦邊遠地區(qū)的中央機關直屬機構縣(區(qū))級以下職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根據(jù)《關于做好艱苦邊遠地區(qū)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人社部發(fā)〔2014〕61號)采取措施適當降低進入門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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