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據(jù)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guī)定,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決定組織2019年全省各級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下同)考試錄用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職務序列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含 ...
根據(jù)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guī)定,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決定組織2019年全省各級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下同)考試錄用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職務序列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下同),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職位 廣東全省各級機關計劃招考公務員10417名。其中,省級機關單位招考916名;市級機關單位招考1431名;縣(含縣級市、市轄區(qū),下同)級機關單位招考4247名;鄉(xiāng)鎮(zhèn)(含街道,下同)機關招考3823名。具體設置職位為:東西兩翼地區(qū)和北部生態(tài)發(fā)展區(qū)鄉(xiāng)鎮(zhèn)機關職位(詳見附件1);縣級以上機關和珠三角地區(qū)鄉(xiāng)鎮(zhèn)機關職位(詳見附件2)。 報考人員可通過廣東組織工作網(wǎng)(http://www.gdzz.cn)、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wǎng)(http://www.gdhrss.gov.cn)、廣東人事考試網(wǎng)(http://www.gdrsks.gov.cn)或“粵省事”、“粵講粵政”微信公眾號查閱具體的招考單位、職位、人數(shù)和報考資格條件。報考廣州、深圳和其他19個地市以下機關單位職位,也可通過登陸相關地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官方網(wǎng)站進行查閱。 二、招考對象 招考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應屆畢業(yè)生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專畢業(yè)以上人員。其中,2019年國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yè)生須于2019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其他報考人員須于報名首日(即2019年3月15日)以前取得相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 三、報考條件 (一)報考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報考年齡為18至35周歲(即1983年3月16日至2001年3月15日期間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以最高學歷報考的,報考年齡放寬到40周歲(即1978年3月16日以后出生)。 報考法院法官助理、檢察院檢察官助理職位的年齡為18至35周歲(即1983年3月16日至2001年3月15日期間出生)。 報考市及以下法檢兩院、公安機關和監(jiān)獄、戒毒系統(tǒng)一線管理機構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職位的年齡為18至30周歲(即1988年3月16日至2001年3月15日期間出生),報考此類職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以最高學歷報考的,以及報考監(jiān)獄、戒毒系統(tǒng)一線管理機構獄醫(yī)、心理矯正類等特殊職位的年齡放寬到35周歲(即1983年3月16日以后出生)。 報考公安機關特警類職位的年齡為18至25周歲(即1993年3月16日至2001年3月15日期間出生)。 4.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非廣東省常住戶口(生源)報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以上學位的人員(報考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門職位的除外)。 5.具有擬招錄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報考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jīng)歷”職位,須曾在基層和生產(chǎn)一線工作累計滿2年。 (2)報考“從本地人員中招錄”的專門職位,應為職位所在地級市或縣生源,或本人、父母、配偶中一方戶口在職位所在地級市或縣,或在職位所在地級市或縣累計工作(含入當?shù)厣绫?5年以上的人員。 (3)報考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職位,應為我省招募的、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廣東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qū)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忌鐖罂即祟悓iT職位,限服務所在市、本人戶籍(生源)所在市或省直單位相關職位,也可報考其他非專門職位。 (4)報考面向“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門職位,應為我省兵役機關批準入伍,服役期滿2年以上且已退出現(xiàn)役,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專以上畢業(yè)后參軍入伍或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專以上錄取或就讀期間參軍入伍的人員,并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退役大學生士兵如報考此類專門職位,限入伍所在市、本人戶籍(生源)所在市或省直單位相關職位,也可報考其他非專門職位。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不得報考的人員 1.在職公務員(含試用期人員)、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生; 2.歷年粵東粵西粵北地區(qū)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公告規(guī)定不得報考公務員情形的人員; 3.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被開除中國共產(chǎn)黨黨籍、被開除公職、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5.在各級公務員考錄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報考程序 (一)報考時間 2019年3月15日9︰00至21日16︰00。 (二)報考注冊 報考人員登錄http://ggfw.gdhrss.gov.cn/gwyks(廣東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管理信息系統(tǒng)),用本人身份證號碼進行注冊,在注冊前應仔細閱讀本公告和報考指南(詳見附件3),填寫報名登記表,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30KB以下)。注冊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全面。 (三)填報職位 報考人員注冊個人信息后,選擇一個職位報名。 網(wǎng)上報名期間,報名系統(tǒng)實時對報考人員信息進行初步審核,定期公布各職位報考人數(shù)信息。報考人員未繳費確認前可更改報考職位,繳費確認后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2019年3月21日16︰00至22日16︰00期間,只能進行繳費,不可再更改所報職位。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 (四)繳費確認 通過系統(tǒng)自動實時初步審核的報考人員,通過銀聯(lián)、微信、支付寶等渠道進行繳費確認。繳費確認時間為2019年3月15日9︰00至22日16︰00。未按期繳費確認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凡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農(nóng)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到省、市考試部門辦理公務員考試費減免手續(xù),辦理減免手續(xù)時間統(tǒng)一為2019年3月20日至21日。 (五)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19年4月8日9︰00后。 已完成繳費確認的報考人員在報名系統(tǒng)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是考生參加公務員考試錄用各環(huán)節(jié)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忌鷧⒓庸P試、資格審核、體能測評、專業(yè)科目測試、面試、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與報名時一致)。(六)報考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須按《廣東省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詳見附件4)進行報考,所學專業(yè)應符合報考職位的專業(yè)要求,學位種類不等同于報考專業(yè)。 2.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 3.具有國(境)外學歷、學位人員須于2019年3月15日前取得相應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方可報考,并在面試資格審核時出具國家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的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參加面試。國有單位的在職人員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在面試資格審核時出具書面證明。 4.年齡、基層工作經(jīng)歷、服務基層項目期限、退役期限以及相關資歷如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執(zhí)業(yè)(職業(yè))資格證書、從業(yè)資格證書、結婚證、居民戶口簿、期滿考核合格證書、退出現(xiàn)役證件等取得時間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19年3月15日。 5.報考人員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踐行誠信報考,報考人員或其他人員惡意報名、攻擊報名系統(tǒng)的,將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有關規(guī)定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五、考試 (一)筆試 公共科目筆試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考試大綱見《廣東省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大綱》(詳見附件5)。 公安機關執(zhí)法勤務職位和審計機關“審計專業(yè)類”職位加考專業(yè)科目筆試。 1.公共科目筆試時間 2019年4月13日 上午 08︰00—09︰3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10︰30—12︰30 《申論》 2.專業(yè)科目筆試時間 公安機關執(zhí)法勤務職位和審計機關“審計專業(yè)類”職位專業(yè)科目筆試時間: 2019年4月13日 下午14︰30—16︰30 3.筆試地點 報考人員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筆試。 4.筆試成績計算 筆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2位。其中: 一般職位筆試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60%+《申論》成績×40%; 公安機關執(zhí)法勤務職位筆試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50%+《申論》成績×30%+專業(yè)科目筆試成績×20%; 審計機關“審計專業(yè)類”職位筆試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30%+《申論》成績×20%+專業(yè)科目筆試成績×50%。 5.筆試成績查詢 筆試結束20個工作日左右公布成績和合格分數(shù)線。報考人員可憑身份證號碼和準考證號碼登錄廣東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管理信息系統(tǒng)查詢筆試成績。 (二)面試 1.確定面試對象 除面試前加考專業(yè)科目(技能)測試的職位外,其他職位面試對象的人數(shù),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錄人數(shù)1︰3比例確定。筆試合格考生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shù)確定面試對象。 省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省委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招考的部分專業(yè)技術性職位,在面試前組織專業(yè)科目(技能)測試。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錄人數(shù)1︰6比例在筆試成績合格考生中確定參加專業(yè)科目(技能)測試人員,并按筆試成績×50%+專業(yè)科目(技能)測試成績×30%計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3位)后,從高分到低分按招錄人數(shù)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 專業(yè)科目(技能)測試的內容、方式、時間、地點以及具體的組織工作由招錄機關負責,相關事宜將在招錄機關網(wǎng)站上公布。 面試對象須按公務員主管部門或招錄機關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審核和面試。不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核和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審核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招錄機關可依次遞補面試對象。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核結果的,取消面試資格。 報考公安、監(jiān)獄、戒毒管理機關人民警察和法檢兩院司法警察職位的考生,通過資格審核后,還須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招錄機關組織實施,具體測評時間、地點等事項另行通知。鑒于往年體能測評都有一定淘汰率,為能有效遞補和按時完成體能測評,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可在考生自愿基礎上按不低于招錄人數(shù)1︰4不高于1︰6的比例組織實施。通過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排名在面試名額以外的為面試遞補人員。體能測評不組織補測,不合格者不能參加面試。 廣州、深圳及有條件的市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可開展心理素質測評工作,并將測評結果作為辨識考生是否適合從事人民警察職業(yè)的重要參考。 2.集中組織面試 面試工作嚴格按照《公務員錄用面試組織管理辦法(試行)》、《廣東省公務員錄用面試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規(guī)定執(zhí)行,全省統(tǒng)一命題,統(tǒng)一時間進行。面試工作另行通知。 面試成績滿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2位。 (三)總成績計算方法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面試前加考專業(yè)科目(技能)測試職位的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專業(yè)科目(技能)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20%。 考試總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3位。 若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相同,則依次按照筆試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筆試成績、考試總成績的合格分數(shù)線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劃定。 六、體檢、考察 (一)確定體檢對象 考試結束后,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職位招錄人數(shù)從考試總成績合格考生中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確定的體檢人員名單在公務員主管部門網(wǎng)站公布。考試總成績未達合格分數(shù)線的,以及筆試、面試、專業(yè)科目(技能)測試任一科目缺考者均不能列為體檢人員。 (二)組織考生體檢 體檢工作由各地級以上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招錄機關實施。嚴格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以及《廣東省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規(guī)定執(zhí)行。具體體檢事項另行通知。體檢對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三)組織錄用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錄用考察人選,由招錄機關按照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有關規(guī)定和擬錄用職位的要求開展錄用考察工作。考察要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重點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核心要素,明確把是否忠誠黨和人民、是否具有堅定信念、是否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作為公務員錄用首要標準。對政治上不合格的,堅決“一票否決”?疾斓闹饕獌热莅ǹ忌矸、報考資格條件以及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修養(yǎng)、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財務狀況、社會關系和是否具有報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況。要按照《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通知》要求,重點對考察對象的個人檔案進行嚴格審核,嚴防假年齡、假學歷、假履歷;要注意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對反映的問題要真查細查,要據(jù)實寫出考察材料。 七、公示、錄用 招錄機關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和標準,根據(jù)考試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確定擬錄用人員。報考職位組(包括2個以上不同的具體職位)的考生,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在所報考職位組中選擇一個具體職位(不得挑選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確定為該職位的擬錄用人員。 擬錄用人員名單在招錄機關或公務員主管部門門戶網(wǎng)站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錄機關名稱、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工作單位或畢業(yè)院校等,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經(jīng)公示無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屬實的,按規(guī)定程序和權限辦理錄用手續(xù)。 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職定級。錄用或任職定級時,招錄機關、招錄職位、職級名稱等有變化的,按新修訂的公務員法和機構改革后新的招錄機關、新的名稱進行規(guī)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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