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據《中共安徽省委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的意見》(皖發(fā)〔2015〕17號)、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安徽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fā)〔2010〕78號)規(guī) ...
根據《中共安徽省委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的意見》(皖發(fā)〔2015〕17號)、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安徽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fā)〔2010〕78號)規(guī)定,為落實《中共蕪湖縣委蕪湖縣人民政府關于實施“強基固本、強村富民”工程的意見》(蕪發(fā)〔2018〕1號)文件精神,進一步健全激勵保障機制,激發(fā)村(社區(qū))干部干事創(chuàng)業(yè)的主動性,充分調動廣大基層干部參與全縣經濟建設、社會發(fā)展的積極性,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決定在全縣開展從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中公開招聘鎮(zhèn)事業(yè)人員工作,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群眾公認、注重實績的原則;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招聘名額 5個鎮(zhèn)計劃招聘鎮(zhèn)事業(yè)人員各1名,共5名。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現任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或第一書記),任職滿3年(截止2018年8月31日) (二)招聘條件 1. 思想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廉潔奉公; 2. 工作作風扎實,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 女性年齡在48周歲以下(1969年9月1日后出生)、男性年齡在55周歲以下(1962年9月1日后出生); 4. 具有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 5. 具有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 任職期間本村(社區(qū))發(fā)生重大責任事件的; 2.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3. 在黨紀政紀處分影響期內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4. 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符合報名條件者到所在鎮(zhèn)領取并填寫《蕪湖縣2018年在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中公開招聘鎮(zhèn)事業(yè)人員資格審查表》,向鎮(zhèn)黨委提出申請,鎮(zhèn)黨委填寫推薦意見并收齊相關證明材料,報縣招聘辦審核,同時征求縣紀檢、綜治、信訪、計生、安監(jiān)等有關部門的意見,并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方可開考。不足規(guī)定開考比例的,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進一步確定后也可開考。 如開考的某鎮(zhèn)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未達到3:1比例,該鎮(zhèn)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必須位列全縣前5名,方可聘用。 報名時間:2018年12月21日—12月23日,逾期不再補報。報名地點:各鎮(zhèn)政府。 (二)筆試和面試 筆試和面試由縣招聘辦統(tǒng)一委托命題,統(tǒng)一組織考試,統(tǒng)一閱卷評分。 1、筆試內容:主要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黨的十九大精神,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黨的建設和組織工作的重要思想,黨章、黨規(guī),黨和國家現行的農村、社區(qū)工作規(guī)則、方針政策,依法行政等有關知識;省、市、縣委重大決策部署等。 任職期間個人獲縣、市、省、國家級別表彰的報考人員,在筆試成績中分別按1、2、3、5分的分值加分,當年同類表彰加分只按最高表彰加分1次;任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期間,集體獲得表彰的,同上加分。在村(社區(qū))工作滿10年以上的加1分,工作滿15年以上的加2分(截止時間為:2018年8月31日)。 加分說明:“縣、市、省、國家級別表彰”,是指黨委、政府表彰;任期內獲中央部委、省級機關和部門表彰的,分別按省、市級級別表彰加分(市級機關和部門、各級各類領導小組表彰不加分)。報名時,提供表彰證書(文件)原件和復印件,縣招聘辦進行審核、公示。 在村(社區(qū))工作10年或15年以上的,由鎮(zhèn)黨委負責審核。 報名截止前未提供加分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凡證明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證明材料不真實的,一經核實,即取消考試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 2、面試內容: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測試新形勢下做群眾工作以及解決基層實際問題的能力。 (三)測評、考察 測評工作由鎮(zhèn)黨委組織實施。參加人員:鎮(zhèn)領導班子成員、鎮(zhèn)機關內設機構正副職。 與會人員按1:3的比例進行推薦測評,測評成績=(測評推薦票數÷收回有效票數)×100。 測評結束后,將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測評成績按3:3:4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考察人選。如最后一名出現總成績相同的,按測評成績高低排序;如測評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高低排序;如筆試、面試、測評成績均相同,則都確定為考察人選。 考察工作由各鎮(zhèn)黨委負責,重點考察工作實績和廉潔自律等情況,并對考察人選進一步進行資格復審。因各種原因出現招聘計劃缺額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四)公示和聘用 考察結束后,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擬聘用人選名單,并在縣先鋒網、人選所在鎮(zhèn)和村(社區(qū))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的,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原則上繼續(xù)在村(社區(qū))任職,至少任滿一屆。 五、其他 未盡事宜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報考咨詢電話:0553-2567819(縣人社局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管理股)。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53-8912245(縣委組織部紀檢組)。 原標題: 蕪湖縣招錄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為鎮(zhèn)事業(yè)人員公告 點擊下載>>> 2018年在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中公開招聘鎮(zhèn)事業(yè)人員資格審查.doc
中共蕪湖縣委組織部 蕪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1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