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為做好2020年度巢湖學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安徽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 ...
為做好2020年度巢湖學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安徽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fā)〔2010〕78號)規(guī)定,現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公平公正、品德為先、能力為重; (二)堅持筆試、試講和面試等相結合; (三)堅持全面考核、突出重點、人崗相適。 二、招聘計劃 2020年度巢湖學院公開招聘(人才引進、緊缺專業(yè))崗位匯總表,詳見附件。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為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高度的責任感; (二)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三)遵守憲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六)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七)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计趦鹊娜藛T;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法律規(guī)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報名 報名人員發(fā)送個人簡歷電子版至招聘郵箱:rszp@chu.edu.cn,投遞簡歷主題注明“畢業(yè)學校+學歷學位+專業(yè)方向+姓名”(聯系方式附后)。 博士本年度內報名均有效。碩士報名時間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截止至5月20日。 五、資格初審 學校人事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及用人單位進行資格審核,審核通過后,在考核時間前一周通過網絡和電話通知應聘者考核的內容、方式、時間和地點等。 被通知來校參加考核的人員,應攜帶以下材料:應聘崗位要求的學位學歷證明、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前期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部分發(fā)表的論文及科研成果證明、學習成績單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驗原件、留存部分復印件)。 六、考試考核 根據崗位要求,選擇筆試、面試、試講等形式對應聘者進行考核。 應聘的碩士人員一般進行筆試、試講和面試等環(huán)節(jié)。筆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對應聘崗位的相關專業(yè)知識的理解和掌握程度,考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試講主要對應聘人員的專業(yè)知識、邏輯思維能力、課堂控制力等基本素質進行綜合考核評價,時間為15分鐘,試講內容為所需專業(yè)課程內容(自選),形式為板書與多媒體相結合;面試主要考查其儀容儀表、語言表達能力、分析能力、職業(yè)態(tài)度以及專業(yè)知識等,時間為5分鐘;技能考核主要考核專業(yè)技能的正確性、規(guī)范性和嫻熟性,以實踐技能展示為主。面試和試講環(huán)節(jié)成立面試考官組,由7人組成,其中外聘考官數量占考官組人數一半以上。 博士人員一般只進行試講和面試;教授進行面談。 七、成績合成 考核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具體有以下幾種計算方式: (一)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的,成績分別占40%、60%。 (二)考試分為筆試、試講、技能展示的,成績分別占30%、45%、25%。 設定合成成績最低分數線,總成績低于60分且面試成績低于80份的不予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 根據合成由高分到低分順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 八、體檢與考察 體檢工作按《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全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zhí)行人信用監(jiān)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fā)〔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考察環(huán)節(jié)不予合格。 九、公示 對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學校網站公示7天。對體檢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個人放棄等出現缺額的,按照規(guī)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1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十、簽約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學校按照規(guī)定將有關材料報送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辦理有關聘用報批手續(xù)。 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省政府辦公廳《轉發(fā)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yè)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guī)定,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實行聘用制,須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并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有關事宜 (一)保密、監(jiān)督等事項: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試規(guī)則和保密、回避等規(guī)定負責組織實施,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參與監(jiān)督,并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紀檢電話0551-82361526)。 (二)請應聘者嚴格對照招聘條件要求投遞簡歷,以應聘者最終學歷及所學專業(yè)作為認定標準,對不符合學校招聘條件要求的人員學校一律不予聘用。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應聘者有違紀違規(guī)、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應聘者條件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等情況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負責。 (三)最終擬聘用人員必須在2020年8月31日前向學校提交招聘計劃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海外學歷教育部認證、就業(yè)報到證/與原單位解除工作關系的證明材料,并來校報到工作,否則學校本年度內將不予聘用。 (四)本招聘公告由巢湖學院人事處負責解釋。 (五)聯系方式 人事處聯系人: 李老師 聯系電話:0551-82361409 地址:安徽省安徽巢湖經濟開發(fā)區(qū)巢湖學院人事處 ,郵編238000 電子郵件:rszp@chu.edu.cn 單位主頁:https://www.chtc.edu.cn/ 特此公告 附件:2020年度巢湖學院公開招聘(人才引進、緊缺專業(yè))崗位匯總表.xls 2020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