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9合肥廬江縣城區(qū)學校選調教師172人公告 為充實我縣城區(qū)學校師資力量,合理配備城區(qū)學校教師隊伍,規(guī)范教師合理流動,經縣委編委研究同意,城區(qū)學校面向縣內外公開選調教師,F(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 ...
2019合肥廬江縣城區(qū)學校選調教師172人公告 為充實我縣城區(qū)學校師資力量,合理配備城區(qū)學校教師隊伍,規(guī)范教師合理流動,經縣委編委研究同意,城區(qū)學校面向縣內外公開選調教師,F(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名額 1.城區(qū)學校面向本縣公辦學校選調教師142名,其中高中教師43名、初中教師29名、小學教師60名、幼兒園10名。具體崗位及名額見附件1、2。 2.城區(qū)學校面向縣內外“綠色通道”選調教師30名,其中高中教師6名、初中教師6名、小學教師18名。具體崗位及名額見附件3。 二、選調范圍 (一)面向本縣選調教師范圍 1.城區(qū)高中教師選調范圍 農村高中(含廬江五中)高中崗位現(xiàn)在編在崗公辦教師(含我縣2013年以來招聘的編制內聘用制管理教師,下同)、合肥商貿科技學,F(xiàn)在編在崗公辦教師。 2.城區(qū)初中教師選調范圍 農村高中、廬江五中、農村初中(含廬城鎮(zhèn)農村初中)中學崗位現(xiàn)在編在崗公辦教師、合肥商貿科技學,F(xiàn)在編在崗公辦教師。 3.城區(qū)小學教師選調范圍 (1)農村初中學校(含農村完中初中部、廬江五中初中部、廬城鎮(zhèn)農村初中)初中崗位現(xiàn)在編在崗公辦教師; (2)農村小學崗位(含廬城鎮(zhèn)農村小學)現(xiàn)在編在崗公辦教師。 4.城區(qū)幼兒園教師選調范圍 我縣農村幼兒園崗位現(xiàn)在編在崗公辦教師。 (二)“綠色通道”選調范圍 縣內外財政全供中小學崗位在編在崗公辦教師,且符合 “綠色通道”選調條件。 三、選調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忠誠黨的教育事業(yè),執(zhí)行黨的教育方針,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2.任教滿3年及以上 (時間計算到2019年9月30日) ,且2016/2019學年度每學年達到該學年度本校教師平均工作量; 3.身體健康,能夠正常履行崗位職責; 4.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1973年8月5日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證為準,下同); 5.報考高中教師須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初中、小學教師和幼兒園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萍耙陨蠈W歷; 6.近三年年度考核(2016、2017、2018年度)達到合格等次(2016年9月參加工作的試用期考核為合格等次); 7.報考中學崗位的須具備與報考學科一致的相應或以上層次的教師資格;報考小學音樂、體育、美術、信息學科的需具備與報考學科一致的相應或以上層次的教師資格,報考小學其它學科的須具備與報考學科一致的小學及以上層次的教師資格或具有小學及以上層次教師資格且近三年(2016年9月-2019年7月,下同)所任教學科均與報考學科一致;報考幼兒園崗位須具備幼兒園教師資格。報考“綠色通道”人員不受學科限制; 8.報考語文、幼兒園崗位具備二級甲等及以上普通話水平,報考其他崗位具備二級乙等及以上普通話水平。 9.“綠色通道”選調條件。對符合上述條件且獲得以下稱號(比賽項目)之一的教師,可通過“綠色通道”選調進入我縣城區(qū)學校任教。選調人員取得以下榮譽后,我縣教師還需在農村基層學校任教滿3年(其中,特級教師任教滿5年,時間計算到2019年9月30日)。 (1)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貼、省拔尖人才、省特級教師、省教壇新星、省優(yōu)秀教師; (2)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貼、市拔尖人才、市學科帶頭人; (3)國家級(國家級獲獎還須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組織評比的獲獎證書)、省級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課堂教學大賽、優(yōu)質(優(yōu)秀)課評比、教學基本功(教學技能)大賽一、二、三等獎任一項獲得者。 以上榮譽稱號如有任期期限限制,則僅在任期期限(時間計算到2019年8月9日,下同)內有效。 10.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①不符合選調條件的;②近三年內擅自離崗或不在崗一學年達10天以上的(經組織批準同意支教等人員除外);③正在受黨政紀處分期間的或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④近三年內經紀委監(jiān)察部門查實違反師德師風進行有償補課的;⑤尚在我縣服務期內的(2016年9月30日之后我縣公開招聘的教師);⑥2019年公開選調到我縣的外縣教師;⑦經政府人事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计趦鹊;⑧按相關規(guī)定不能參加選調其它情形的。 四、選調程序 選調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按照報名及資格審查、考試、考察、公示、擇校、聘用的程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面向本縣教師選調。報名者需提供學歷證書、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張,同時還要提供經學校負責人簽名、并加蓋學校公章的2016-2019學年度課程安排表,與學校簽訂的有效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含首次與續(xù)簽合同),完中(中專)、鎮(zhèn)中心學校出具的同意報考介紹信(具體樣式見附件4)以及報考所需要提供的其它證件和材料,填寫《報名登記表》1份(具體樣式見附件6)。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報考“綠色通道”選調人員還需提供符合“綠色通道”報名條件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外縣教師另需提供經現(xiàn)工作單位、所屬縣(區(qū))教育主管、人社、編制部門同意報考的介紹信(具體樣式和要求見附件5)。 2.報名時間。 2019年8月9日-11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報名。 報名地點:廬江縣教體局北樓一樓會議室。 3.資格審查。縣人社局、教體局聯(lián)合組織進行資格審查。 面向本縣選調崗位報考比例須達到1:1.5(計算時四舍五入),不足的,相應減少或取消該崗位選調計劃!熬G色通道”選調不受報考比例限制。 收費標準:非“綠色通道”報名通過資格審核人員按規(guī)定繳納筆試費用,筆試費用每人每科45元。 (二)考試 面向本縣教師選調人員考試采用筆試與專業(yè)測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綠色通道”選調報名人數(shù)若超過選調崗位計劃數(shù)的,則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確定人選,未超過的直接進入考察程序。 1.筆試 (1)報考中學崗位筆試科目為《學科專業(yè)知識》一科,筆試范圍參照《安徽省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統(tǒng)一筆試考試大綱》(見附件7)執(zhí)行。 (2)報考小學崗位筆試科目為《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一科,主要測查與中小學教師職業(yè)密切相關的基本素質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識判斷、言語理解與表達、判斷推理、數(shù)量分析、策略選擇等部分; (3)報考幼兒園崗位筆試科目為《教育教學理論》一科,內容包括教育類法律法規(guī)、教育學和心理學理論及應用。 筆試時間120分鐘,滿分100分,全部為客觀題。 經資格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于2019年8月16日(周五)在縣教體局人事科(縣教體局南三樓)領取《準考證》,報考者持《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筆試。 筆試時間:2019年8月18日(周日)上午:9:00~11:00。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廬江縣人民政府網人事招考欄公布筆試成績。 筆試實行加分,符合加分條件人員在8月12日上午8:00-11:30到縣教體局人事科申請加分,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在縣人民政府網人事招考欄公示3日后,按規(guī)定程序進行加分。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申請加分或經審核不符合加分條件的,不予加分。 加分項目和加分標準: 獲得省級特級教師、教壇新星、省級優(yōu)秀教師、模范教師,市級及以上學科帶頭人、拔尖人才及享受政府特殊津貼稱號教師,加5分;獲得市級模范教師、優(yōu)秀教師、優(yōu)秀教育工作者、教壇新星稱號教師,加3分;獲得市級骨干教師,縣級教壇新星、模范教師、優(yōu)秀教師、優(yōu)秀教育工作者,縣級學科帶頭人、拔尖人才稱號教師,加2分;獲得縣級骨干教師,加1分。 加分記入筆試成績。不同項目可累計加分,同類項目取最高項加分一次。加分累計最多不超過5分。加分時,以上榮譽稱號如有任期期限限制,則僅在任期期限內實行加分。 2.專業(yè)測試 專業(yè)測試人選根據(jù)選調崗位計劃數(shù),從同崗位筆試人員中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確定(計算時四舍五入),入圍人選末位成績相同的,同為面試人選。入圍人數(shù)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面試入圍人選需要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后方可參加面試。不合格或放棄造成缺額的,予以一次性等額遞補。 (1)報考音樂學科、幼兒園崗位的,專業(yè)測試采取無生上課和鋼琴彈唱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無生上課、鋼琴彈唱成績各占專業(yè)測試成績的50%。備課時,發(fā)放無生上課的課題及鋼琴彈唱曲譜,準備時間為30分鐘,考生按照指定的內容進行準備。無生上課時間不超過10分鐘,上課結束后即進入鋼琴彈唱環(huán)節(jié),考生按照指定的曲譜現(xiàn)場邊彈邊唱,時間不超過5分鐘。 (2)報考體育學科的,專業(yè)測試采取無生上課和室內技能展示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無生上課、室內技能展示成績各占專業(yè)測試成績的50%。無生上課備課時間30分鐘,考生按照指定的內容進行準備。上課時間不超過10分鐘,上課結束后考生現(xiàn)場展示1分鐘排球墊球、1分鐘足球顛球、墊上技巧(魚躍前滾翻)、五步拳四項技能,技能展示總時間不超過5分鐘。 (3)報考美術學科的,專業(yè)測試采取無生上課和靜物素描(圖片)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無生上課、靜物素描成績各占專業(yè)測試成績的50%。考生根據(jù)指定的圖片現(xiàn)場進行素描,時間為60分鐘。素描結束后再進行無生上課備課,備課時間30分鐘,考生按照指定的內容進行準備,上課時間不超過15分鐘。 (4)報考其他學科的,專業(yè)測試采取無生上課的方式進行。備課時間30分鐘,考生按指定內容進行準備,上課時間不超過15分鐘。 (5)“綠色通道”選調結構化面試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解決實際問題能力、心理素質與應變能力等,采取百分制,當場評分、當場亮分(保留2位小數(shù),小數(shù)點第3位四舍五入,下同)。若報考崗位人數(shù)超過40人的需進行分組面試,參加面試人員通過現(xiàn)場抽簽的方式確定分組。 專業(yè)測試(面試)采取百分制,當場評分、當場亮分(成績保留2位小數(shù),第3位小數(shù)四舍五入)。設定專業(yè)測試(面試)最低分數(shù)線為60分,達不到最低分數(shù)線的,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專業(yè)測試(面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專業(yè)測試通知書》(《面試通知書》)。 3、考試成績計算 報考中學崗位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5:5權重,報考小學、幼兒園崗位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4:6權重合成計算考試總成績(保留2位小數(shù),第三位小數(shù)四舍五入);“綠色通道”選調人員面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 本次筆試和專業(yè)測試(面試)不指定教材和培訓機構。 (三)考察 根據(jù)各崗位選調名額,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若考試總成績相同,取面試成績高的(下同)。對“綠色通道”高層級學段落選人員,本著自愿原則,可在低層級學段有空缺崗位時,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空缺崗位數(shù)1:1比例確定為低層級學段考察人選。 面向本縣選調教師每個崗位在每所學校選調人數(shù)不得超過1人,如超過1人,按所在學校該崗位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 考察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剩鶕?jù)選調崗位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職業(yè)道德、遵紀守法、自律意識、工作量、在崗履職情況等,其中,外縣“綠色通道”考察對象需進行實地考察,對其報考資格條件進一步進行復審。 考察工作由縣人社局、縣教體局聯(lián)合組織實施。 (四)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選調人選,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間發(fā)現(xiàn)有不符合條件的人員,查實后取消其選調資格。 (五)擇校 對擬選調人選公示無異議的或所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以下辦法擇校,其中,根據(jù)《廬江縣城區(qū)小學新進教師無校籍管理實施辦法(試行)》規(guī)定,對城區(qū)小學被選調人員實行無校籍管理。 1.面向縣內教師選調。城區(qū)中學、幼兒園按選調崗位從高分到低分進行自主擇校或辦理確認手續(xù);城區(qū)小學根據(jù)公布的學校,擬選調人員按筆試準考證序號從小號到大號,按學科進行抽簽擇校。 2.“綠色通道”選調。中學崗位選調人員先進行擇校,按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貼、省拔尖人才、省特級教師、省教壇新星、省優(yōu)秀教師,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貼、市拔尖人才、市學科帶頭人,國家級、省級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課堂教學大賽或優(yōu)質(優(yōu)秀)課評比或教學基本功(教學技能)大賽一、二、三等獎獲得者的順序,依次選擇相應學段城區(qū)中學,上述稱號(比賽項目)相同的,現(xiàn)場抽簽確定擇校順序。小學崗位實行抽簽確定學校。 擇校由縣人社局、縣教體局共同組織實施。 因考察、公示、擇校環(huán)節(jié)缺額的,從參加面試的考生中按同崗位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額遞補。 (六)調動聘用 擇校后,按規(guī)定程序及時辦理調動和聘用手續(xù)。選調人選必須與原學校解除聘用關系,與新聘學校(小學與廬城鎮(zhèn)中心學校、幼兒園與幼教集團)重新辦理合同聘用手續(xù)。聘用人員首聘期限為3年。 所有被選調人員需在新任教學校缺額崗位內重新辦理專業(yè)技術職務聘任手續(xù),若沒有相應缺額崗位,則低聘至相應專業(yè)技術缺額崗位,其中“綠色通道”選調人員若符合廬辦發(fā)〔2014〕43號規(guī)定條件的,按規(guī)定聘任職稱。 選調人選在5個工作日內未辦理聘用、工資轉移等手續(xù)的,取消其選調資格,不再遞補。 五、工作監(jiān)督 選調工作由縣人社局、教體局組織實施,縣紀委監(jiān)委駐人社局、教體局紀檢監(jiān)察組全程監(jiān)督。對違反選調考試工作紀律和弄虛作假的考生、工作人員以及學校負責人,視情節(jié)輕重,按《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等有關規(guī)定給予嚴肅處理。 本公告由縣人社局、教體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51—87312016(縣人社局) 0551—87338900(縣教體局) 監(jiān)督舉報電話: 0551—87328122(縣紀委監(jiān)委駐人社局紀檢監(jiān)察組) 0551—82563317(縣紀委監(jiān)委駐教體局紀檢監(jiān)察組) 查詢網站:廬江縣人民政府網站人事招考欄 廬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廬江縣教育體育局 2019年8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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