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據《安徽省2019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有關規(guī)定,現將池州市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和人民警察職位體能測評等有關事宜通知如下:一、資格復審入圍人員名單資格復審入圍人員名單按《安徽省2019年度考試錄用 ...
根據《安徽省2019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有關規(guī)定,現將池州市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和人民警察職位體能測評等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入圍人員名單 資格復審入圍人員名單按《安徽省2019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有關規(guī)定確定,具體名單見附件1和附件2。 二、資格復審時間 (一)人民警察(含森林公安、司法警察)職位資格復審時間定于6月11日(周二),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非人民警察職位資格復審時間安排具體如下: 貴池鄉(xiāng)鎮(zhèn)機關職位(150025-150031)資格復審時間定于6月11日(周二),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青陽、石臺鄉(xiāng)鎮(zhèn)機關職位(150071-150077、150084-150092)資格復審時間定于6月12日(周三),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東至鄉(xiāng)鎮(zhèn)機關職位(150056-150066)資格復審時間定于6月13日(周四),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剩余招錄職位資格復審時間定于7月3日(周三)至7月4日(周四),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三、資格復審地點 池州市人事服務大廳(地址:池州市東湖南路46號,池州市人事考試中心一樓)。 四、資格復審有關事項 (一)需提供的材料 資格復審須如實、完整提供符合報考職位條件的證件材料,具體包括: 1、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筆試準考證。 3、網上報名資格審查表。 4、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已修完教學計劃規(guī)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9年畢業(yè)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可憑學;蚴、市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需蓋章)和有關證件材料辦理資格復審,至2019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或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的),或原件與證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錄用資格。兩年半學制的全日制研究生,報考應屆生職位的,提供證書時間可順延至翌年3月31日。 2019年畢業(yè)的定向生、委培生,須由定向或委培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需蓋章,并經所在院校同意蓋章)原件。 留學回國人員須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5、報考職位有其他要求還須提供的相關材料。 (1)報考“具有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要求的職位,提供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其中,已通過相關考試,資格復審時尚未取得證書的2019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可憑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需蓋章)材料辦理資格復審,2019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證書原件,或原件與證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錄用資格。 (2)報考“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要求的職位,提供以下證明材料:有勞動(聘用)合同的提供合同原件和復印件;無勞動(聘用)合同的提供由工作單位出具的書面證明材料(需蓋章);自主創(chuàng)業(yè)的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等相關材料。基層工作經歷的截止時間為2019年7月。因工作單位變化而中斷時間的可以累計,并出具多個單位的相關證明(需蓋章)材料。 (3)報考定向招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須是經我省統(tǒng)一組織選拔、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的“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計劃”(簡稱“大學生村官”)、 “三支一扶計劃”、 “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 “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以及中央和外省組織選拔、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的安徽籍“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符合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也可以報考定向招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 “大學生村官”人員,提供由省級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三支一扶計劃”人員,提供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原件和復印件; “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tǒng)一制作,教育部監(jiān)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 “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 2019年服務期滿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尚未取得服務證書原件的,提供服務基層項目協(xié)議書原件和復印件或縣級以上項目主管部門證明(需蓋章)材料,其提供證書原件及相關證明材料的截止時間為2019年9月30日。 安徽籍的認定:高(中)考錄取時為安徽戶籍或招錄公告發(fā)布(2019年3月18日)前戶籍已遷入安徽省內。以戶口簿或身份證等證件材料認定。 退役大學生士兵應提供入伍通知書(或入伍批準存根復印件)、退役證件及相關學歷(學位)證書,2019年畢業(yè)但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按以上第4條提供材料。 (4)退役士兵應提供入伍通知書(或入伍批準存根復印件)、退役證件。 (5)報考“面向本市戶籍人員”職位的,須是高(中)考錄取時為池州市范圍內戶籍或招錄公告發(fā)布(2019年3月18日)前戶籍已遷入池州市。以戶口簿或身份證等證件材料認定。 (6)報考代碼為150001、150002職位的,如果是中共黨員的,提供本人所在黨支部出具的中共黨員身份的證明材料(需蓋章)。 (7)報考代碼為150074職位的,提供本人所在黨支部出具的中共黨員身份的證明材料(需蓋章)。 (二)資格復審其他事項 1、凡與報考條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規(guī)定證件材料的,或不在規(guī)定時間接受資格復審的,取消其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出現入圍人選缺額的,在規(guī)定時間內等額遞補,其中,人民警察職位遞補截止時間為2019年6月18日;鄉(xiāng)鎮(zhèn)機關職位遞補截止時間為2019年6月18日;剩余招錄職位遞補截止時間為2019年7月9日。 2、報考人民警察職位(含森林公安、司法警察職位)的人員,資格復審合格后,繳納體能測評費(55元/人),并領取體能測評通知書。 3、報考非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資格復審合格的,確定為面試人選,繳納面試費(70元/人),并領取面試通知書(如資格復審時,全省統(tǒng)一面試的時間尚未確定,于面試前在池州先鋒網網站另行通知領取面試通知書有關事宜)。 4、資格復審合格后,市考錄辦在考生準考證上加蓋市考錄辦公章,作為參加體能測評、面試、體檢等環(huán)節(jié)的重要證件之一,請妥善保管。 五、體能測評有關事項 (一)體能測評擬于6月29日舉行,具體時間、地點詳見體能測評通知書。 (二)體能測評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規(guī)定進行。體能測評合格的,確定為面試人選。需進行體能測評的職位,因放棄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體能測評不合格等原因出現面試人選缺額的,按規(guī)定時間在同職位筆試達線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一次,再進行資格復審和體能測評。 六、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領取面試通知書的有關事項將在池州先鋒網(http://chizhou.ahxf.gov.cn/)上公布,屆時請考生密切關注,逾期不領取面試通知書的考生視為放棄相應的資格。 (二)2019年池州市考錄公務員的后續(xù)相關信息、公告、通知等均在池州先鋒網網站發(fā)布,請廣大考生密切關注。 聯系電話:0566-2088170。 資格復審期間現場聯系電話:0566-3397554。 特此通知。
附件: 1、池州市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含森林公安、司法警察)職位資格復審入圍人員名單 2、池州市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非人民警察職位資格復審入圍人員名單 3、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 4、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實施規(guī)則
池州市公務員考錄辦 201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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